2015年1月29日 星期四

胎記



胎記一般可分為色素型及血管型,常見的:
  1. 太田母斑:藍黑色,通常發生於眼部周圍。
  2. 咖啡斑:咖啡色。
  3. 貝克氏斑:黑色素沉澱,有毛髮。
  4. 草莓痣、血管瘤:紅色血管瘤。
胎記一般可分為色素型及血管型,常見的色素型包括太田母斑、先天黑色素斑、咖啡牛奶斑等,血管型則包括葡萄酒色斑、草莓樣血管瘤等。
新生兒的胎記發生率約為十%,可以說是非常普遍,大部分的胎記只影響美觀,不需要特別處理。但是有些胎記會合併身體器官的異常,甚至有惡性變化的可能,必須積極治療。例如有些海棉樣的血管瘤增生過快,會造成肢體殘缺,不只外觀不好看,還造成功能障礙。甚至血管瘤擴張速度太快時,會形成組織壞死,過度消耗血小板而使凝血機能低下,出血不止,有些長了毛的獸皮樣黑痣,可能日後發生惡性黑色素瘤的癌變、癌細胞轉移後導致死亡。
有人打趣說,身上有胎記的人,一且成了失蹤人口,找到的機率較高,不過,胎記若長在臉上、手腳上等明顯部位,就令人困擾不已,有人為此每天化濃妝掩飾,也有人為此自卑,在社交上卻步不前。長在臉部的明顯胎記,容易受到他人異樣的眼光,會使患者心理上受到很大的打擊;特別是小孩,更容易在成長的過程產生自卑或自閉的傾向。根據歐美各國的研究,臉部的胎記,會影響小朋友的心理發育,變成日後的人格問題。所以在英國、加拿大、日本,都已經立法以保險給付方式,免費協助學童去除顏面胎記,以免以後需要更大的功夫來心理矯正。
皮膚雷射未普遍前,除胎記多半用電燒、冷凍方式,嚴重的胎記則須開刀切除、再補皮,不過都容易留下疤痕。現在用色素斑雷射可以選擇性地破壞色素;染料雷射可以針對血管病灶,治療後也不會留下疤痕。因此,除嚴重胎記仍須開刀處理外,雷射已成為去胎記最佳的選擇。
色素型胎記的雷射治療,以紅寶石雷射為最佳選擇,現今的觀念是治療要趁早。以太田母斑為例,一般小孩需要四至五次治療,成人則需七至十次,所以要趁黑色素尚未堆積前去除較好。然而胎記治療的差異性很大,有人效果顯著,有些人可能治療進度緩慢,所以要多給自己和醫生一點時間,充分評估後再接受治療。
血管型胎記則一般以染料雷射治療,但是效果及反應更難預期。如葡萄酒色斑可以用雷射光將血管分層去除,通常第一、二次效果最顯著,可達五十至六十%,之後因殘留的血管愈來愈深,治療效果會遞減,通常需要高達七至十次治療。草莓樣血管瘤因為組織深度較深,雷射被作為輔助治療,只能清除表層血管。一般還需要加上硬化劑或類固醇注射,甚至血管栓塞、手術切除。傳統的觀念認為,草莓樣血管瘤會自然萎縮,不需要治療,可是延遲治療的結果,反而造成因為血管瘤萎縮不完全,留下難看的疤痕。所以現在的觀念是建議趁早治療,甚至六個月大就可以開始治療。
雷射治療胎記雖然效果顯著,但費用昂貴,也不是每一種胎記都適合、而且需要用雷射去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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